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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为尽孝道被捅 打工仔为红颜获刑
作者:柳开方  发布时间:2010-01-12 16:06:36 打印 字号: | |
  在读高中生为帮父亲过生日请同学到蛋糕店订蛋糕,取蛋糕时因找零与收银员发生争执后竟邀约弟弟、母亲等多人殴打收银员,在附近打工的收银员爱人张某匆匆赶来,用水果刀将该中学生捅成重伤。近日,会泽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赔偿各种经济损失5万元。

  找零起争执

小玉是会泽县某中学的在读高中生,2009年4月的一个周末,恰好是小玉父亲的生日,为让日夜奔波操劳的父亲过个生日,小玉拿100元钱请同学到会泽一蛋糕店订了一个蛋糕,同学告诉她蛋糕店还要找零16元。取蛋糕时,小玉向蛋糕店收银员索要找零,收银员叫她出示相关票据,但小玉什么票据也没有,可同学明明说还要找零16元,小玉心想肯定是收银员私吞了这16元,遂和该收银员发生争执,蛋糕店坚持没有相关收据或者欠条就不找零。争执无果后,小玉拿着蛋糕气哼哼的走了,总觉得这窝囊气难以下咽。

邀约人报复收银员

回家以后,小玉将此事和弟弟、母亲及其他亲属说起,大家都“义愤填膺”,准备去找蛋糕店要个说法。于是,一家人浩浩荡荡的来到蛋糕店,不问青红皂白,小玉的弟弟小涛就去殴打该收银员。该收银员逃到蛋糕店后堂,小涛还不依不饶的追了进去,该收银员顺手抓起一把切蛋糕的刀并划伤小涛的一只手。这下小玉一家更是疯狂,将该收银员罚跪的街面上继续殴打,导致该女鼻骨骨折。20分钟后,一围观群众报警,110及时赶到才制止了一场悲剧,后110将一干人带回金钟派出所做笔录。

怒发冲冠为红颜

在城里打工的该收银员丈夫张某闻讯赶到派出所,看到妻子满脸是血,十分鬼火,向妻子要10元钱后,张某悄悄的离开了派出所,到附近的文具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后又返回派出所,恰好遇见小玉做完笔录笑呵呵的从派出所里走出来。看着自己老婆被打得满脸血肉模糊,小姑娘还笑呵呵的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张某气不打一处来,掏出水果刀上去照小玉胸口就是一刀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小玉的伤为重伤。张某于第二天到公安机关自首。

刑事和解促和谐

会泽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伤害至他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判处刑罚。但承办法官认为引发本案受害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直接判处张某实刑,将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和受害方合法利益(经济赔偿)的实现,如张某获得受害方的谅解并愿意赔偿其经济损失,可考虑适用缓刑。于是,承办法官在刑事和解上下功夫,力求案结事了。在做大量工作后,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都深感后悔,张某也愿意赔偿小玉各种经济损失5万元。依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相关法律精神,遂作出前述之判决。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息诉服判。

法官心语:本案是因双方没有寻求正确渠道解决纠纷和遇事过于冲动而造成的,收银员拒绝找零,小玉可找同学问个清楚或者向消协投诉,或者找蛋糕店老板磋商,而不应该纠集亲人前来闹事。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双方可静候公安机关处理,但张某过于冲动又酿成血案,导致赔钱又获刑。法官提醒读者,遇事切莫冲动,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来源:会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区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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