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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施“家法”除暴 曲靖审结两起弟兄相残案
 
作者:区倚  发布时间:2010-02-22 14:05:30 打印 字号: | |
  外出打工的兄长家孩子“留守”啃老,酗酒兄长经常殴打妻儿,结果是两家弟弟残忍将哥哥杀害。2月21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起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金自强、宋福荣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2008年6月22日,曲靖市会泽县公安局大海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信称:辖区大海乡二道坪村的宋某,2003年前回家过年神秘失踪。犯罪嫌疑人宋福荣被抓获后,交待了杀害兄长宋某的犯罪事实:2003年农历大年三十晚上,宋福荣与其父母及宋某在家里吃年夜饭后,喝了大量白酒的宋福荣因宋某的3个孩子经常“啃老”一事吵嚷起来。宋福荣用木棒朝宋某的头部打击数下后,连夜将宋某背出村外挖坑掩埋时,见宋某还在喘气,又用十字镐朝宋某颈部挖了一下致其死亡后掩埋,然后匆匆离开现场。经司法鉴定,宋某系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

  无独有偶。曲靖市师宗县的金自强,为兄长金某酒后经常殴打妻儿产生矛盾,特别是金某之妻被殴打后外出致矛盾加剧。2009年4月19日晚上8点许,金某请弟弟金自强到家中说事途中,弟兄二人再次发生争吵,走在后面的金自强用石头朝金某头部连砸数下,又拖着金某狂奔60多米,致金某颅脑损伤死亡。

  曲靖中院一审对上述两案公开开庭审理后,鉴于案件的发生均优于家庭琐事引起,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等情节,分别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案后沉思: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上述两案中的被告人酒劲中放大生活琐事,丧失理智中对自己的同胞哥哥大打出手,酿成惨剧,让人扼腕叹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同胞兄弟为区区小事,反目成仇,结果造成哥哥死亡,弟弟入狱。二人的父母都是耄耋老人,体弱多病,白发人送黑发人,如何经得起如此打击?此情此景,不禁让人粲然泪下。两案再次劝告人们珍爱亲情,以一颗宽容的爱心包容仇恨,让悲剧不再重演。

(作者单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区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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