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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着回家”的八旬翁 猥亵幼童获刑四年半

作者:柳开方  发布时间:2010-03-31 14:49:31 打印 字号: | |
  “你们要带我到哪儿,一定要把我送回家。年纪大了,找不着回家的路了……”。面对押解出庭受审的司法警察,会泽一因猥亵儿童的老年被告人提出如此要求。4月2日上午,会泽法院传出消息,法庭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老翁罗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009年10月初的一天,已年近八旬的罗某将到他家附近玩耍的仅年满六岁的女童刘某拉到家中并实施猥亵。同年11月2日,罗某再次猥亵刘某。

庭审中,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年纪大了,具体时间记不得了,请求政府原谅。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以强制手段猥亵幼童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于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之判决。
来源:会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区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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