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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盖房屋被毁 起诉因违法占地被驳

作者:李碧君  发布时间:2010-04-10 12:39:18 打印 字号: | |
  4月10日上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当地关注的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房屋被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因原告对该块土地不具有合法使用权,其诉讼请求被判决驳回。

原告张勇(化名)自1993年起在本村老街子公路旁边自行建盖两间小房子经营洗车、加水等业务,并于2000年办理了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的临时土地使用权证。2008年12月中旬,被告张歆(化名)用翻斗车拉废土将张勇自行建盖的两间小房子堵住,双方发生争执。2010年3月底,无奈的张勇诉至麒麟区人民法院越州中心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张歆停止侵权,排除妨害。

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而原告所提交的只是村委会农经收据及村小组的收据各一份,从收据上并不能反应出其已合法取得村委会老街子公路旁边的土地使用权。且原告所办理的临时土地使用权证于2000年12月31日期满后未办理继续使用该块土地的使用权证,故原告对该块土地已不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应受到法律保护。遂作出前述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区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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