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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14 17:08:09 打印 字号: | |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和基本建设;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办理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新常态下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64件,结案3035件,综合结案率为95.92%。其中,诉讼案件2221件,审结2210件,结案率为99.37%,执行案件943件,结案825件,结案率87.49%。2018年度重点工作有以下几点:

1、着眼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0件446人,其中公诉案件291件420人,自诉案件17件26人。审结306件442人,结案率为98.71%。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36件,审结1827件,结案率为99.5%。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纠纷案件549件,维护家庭和睦。审结合同、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案件831件,制裁违约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审结各类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91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把调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共调解、撤诉各类民事案件1000件,调撤率为59.88%。

加强行政案件审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3件,所审查案件均未进入执行程序。

2、迎难而上,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为确保完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一性两化”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强化保障、创新机制、多维发力,在抓好新收执行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执行案件进行清理整改,圆满完成了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任务。

3、围绕大局,努力延伸司法触角

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五有五净一规范”标准,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勇于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抓好审判团队人员配备。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以“1+1+1”、“1+N”、“ N+1”的模式组建审判团队;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拟定改革方案,优化机构人员配置,在保持专业化审判不变前提下,减少管理中间环节和层级,实行扁平化、团队制管理模式。

5、从严治院,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业务素质培训不放松。围绕“建学习型法院”的目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18期,选派干警到上级法院和部门培训学习41人次。组织各部门制定学习方案,通过集体学习、部门学习、个人自学和外派学习几种方式的结合,不断更新知识、观念,增强业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1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3.74万元,占总收入的92.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3.28万元,占总收入的7.35%。与上年收入1862.16万元对比增加1854.86万元,增长99.61%。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补发规范性改革补贴及2017年法院系统绩效考核奖等;二是2018年我部门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开工,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三是追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0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44万元,占总支出的65.63%;项目支出1031.35万元,占总支出的34.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862.16万元对比增加1138.63万元,增长61.15%。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补发规范性改革补贴及2017年法院系统绩效考核奖等;二是2018年我部门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开工,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追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9.44万元。与上年1318.17万元对比增加651.27万元,增长49.41%,主要原因为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补发规范性改革补贴及2017年法院系统绩效考核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1.35万元。与上年543.99万元对比增加487.36万元,增长89.5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部门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开工,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追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办公、办案等费用支出477.98万元;2、房屋建筑物支出(两庭建设)85.35万元;3、办案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353.90万元;4、聘用制书记员及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支出114.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5%。与上年支出1862.16万元对比增加993.23万元,增长53.34%,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追加的人员经费增资、补发规范性改革补贴及2017年法院系统绩效考核奖等;二是2018年我部门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开工,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追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1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案件审判、执行等相关的差旅费、办公费支出,以及用于项目开展的其他法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行政单位医疗缴费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0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53万元,支出决算为60.77万元,完成预算的6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完成预算的40.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约法三章”规定,本着例行节约理念,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0.77万元,比2017年84.29万元减少23.52万元,下降27.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51万元,下降58.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约法三章”规定,本着例行节约理念,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8万元,占73.0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9万元,占26.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88万元,与上年83.62万元对比增加130.26万元,增长155.7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部门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我部门案件数量较2017年增加268件,其相应的办公办案所需费用增加;三是2018年为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全院干警聚力攻坚克难,加大执行力度,差旅等相关费用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448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52万元,固定资产314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5.3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16.1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6项,账面原值83.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87.99

1255.52

3147.12

1987.18

179.40


980.54


85.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附件:曲靖师宗县人民法院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表


 

 

 

 
来源:附件: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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