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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2 16:49:05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麒麟区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内设1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管办、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越州中心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以更强信念彰显政治忠诚新担当。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法院工作政治方向坚定正确。

2以更佳业绩谱写服务大局新篇章。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侵犯群众权益的各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麒麟、法治麒麟建设。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破产审判,全面保护商事活动,转作风、办实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以更大力度实现审判质效新提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责任清单,推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持续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科学规范院庭长监管工作规程。推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实现执行管理规范化、重点案件精准化、执行手段信息化、集中执行常态化、执行措施多元化。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4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需求新期待。健全和完善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麒麟法院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多元共治格局;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法治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增强乡村基层司法资源供给。加快推进西城法庭建设,让人民群众诉讼更加便利、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5以更严标准展现队伍建设新气象。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新时代法院队伍自我革命,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惩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53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648,545.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43,795.2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604,75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44,345.72元,增长7.7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9,511元,增长0.61%,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2,55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预计非同级财政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22,284.72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043,795.26元,其中:本年收入37,921,510.54元,上年结转收入122,284.7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21,510.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1,795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648,545.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043,795.26元,其中:基本支出31,314,963.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06,063元,增长2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在基本支出中预算;项目支出6,728,831.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13,068元,下降45.03%,主要原因是减少维修改造项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在基本支出中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21,158,574.20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4,374,000.00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审判业务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6,728,831.77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8,768.16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3,087.47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76,823.58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9,820.08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890.00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00,000.00元,主要用于麒麟法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78,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5,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4,600.00下降18.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2,300.00元,下降78.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9次,共计接待714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要求,相应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7,700.00元,增长1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7,700.00元,增长13.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增加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内件老化,维修成本逐年上升,目前的车辆运维费不足,故适当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我院2023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大于等于350件;采购程序合规率为100%;民事案件调解率达40%及以上,调解撤诉率为45%及以上;法院内部对物业部门满意度达95%以上。

(二)服装经费绩效目标:通过采购审判服、法警服,保障审判机关的规范形象,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和效率,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使我院规范着装率达到99%以上,且服装库存管理质量积压率降低到5%以下,并且让干警对服装的满意程度达到90%以上。

(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我院2023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大于等于350件;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设备采购程序合规率为100%;装备使用率为100%;装备使用者满意率在90%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在90%以上。

(四)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照11配比法官与书记员的要求,我院拟招录81名书记员。通过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新招收的聘任制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将认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聘任合同内容进行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有效保障案件在审限内及时结案。根据规定,每月按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打卡记录进行数据考核,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应达到95%及以上,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比率和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障率应达到100%,裁判文书录入率达99%及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6.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7.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8.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74,225.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626元,增长6.11%,主要原因为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89,300,139.14元,其中,流动资产18,624,372.84元,固定资产68,197,827.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80,946.93元,无形资产196,991.6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少14,160,36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6,972.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3项,账面原值49,0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附表.pdf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蒋应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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