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提供以下被执行人行踪并经查证属实的提供者予以奖励。
被悬赏人
被悬赏人之一:李绍荣,男,1968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2224196801010917。常住地:曲靖市麒麟区、云南宣威。
被悬赏人之二:宣威市云程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81594561410R。常住地:云南宣威。
被悬赏人之三:宣威市乐丰乡新村煤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817571627738。常住地:云南宣威。
悬赏内容
提供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尚未掌握的以上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悬赏有效期
自2023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
悬赏金
悬赏金:悬赏金支付标准按照申请执行人实际回收净现金额的10%兑现。
执行案号:(2023)云03执481号。
涉案标的:人民币13845000元及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联系电话:18213716636(申请执行人),0874—3227274(法院)
本院郑重承诺
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