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年第四期)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被悬赏人:吴克志
身份证号码:530103196310200637
可能出现的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金牛社区
涉案标的:本金90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2)云0302民初8696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内容: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
1、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吴克志的财产、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00.00元(贰万元整)。
2、提供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提供的为准;
3、悬赏期限: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本院郑重承诺
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9948749795
19987416104
接待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明法楼二楼执行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