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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曲靖市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7:16:4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营商环境国评相关工作,本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曲靖市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已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企业破产案件办理进度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1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件:1193310376@qq.com

联系电话:0874-3229176

邮政编码:655000

通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570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件:1.曲靖市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2.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起草说明


 

责任编辑:孔维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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