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走进马龙区纳章镇方郎村,巡回审判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纠纷权案。
案情回顾
原告与二被告系邻居关系,二被告与原告家因建房滴水等问题双方发生争吵,先是被告与原告发生争扯,后被告见状将吃饭碗摔在地上,拿起瓷碗碎片动手打人,在殴打原告过程中,原告手臂被划伤、右手指撇伤,后原告被送至马龙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 拇指骨折、多处损伤。
自然人的健康权等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二被告共同殴打原告,致原告受伤,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依法应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接近尾声时,双方当事人申请承办法官调解结案。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原被告终于放下了芥蒂,同意达成调解协议。
自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马龙法院依托“巡回审判”,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社会影响及群众的司法感受,兼顾法理、情理,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