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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砸断电线杆杆倒伤人谁担责?
作者:董亚萍  发布时间:2023-11-10 15:40:30 打印 字号: | |

近期,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砍树致人受伤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田某因家中需要柴火而砍伐种植在自家门前的一棵大树,在未分析树木倒向、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砍树,树被砍倒后倒向架设有电线电缆的一侧,压覆在架空的电线电缆上,继而导致电线杆断裂倒下。事发时,恰逢受害人毛某在自家住宅外摘菜,因其躲闪不及被摔落断掉的电线砸倒受伤,经司法鉴定,毛某此次受伤构成一个九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

考虑到农村地区砍伐树木的情况不少见,为增强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法庭决定到事发地开展巡回审理。


“我就想着一去就把树砍了,哪会想着说控制树的倒向,万万没有想到它会倒向高压线那边”田某后悔不已。

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田坝法庭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由侵权人田某赔偿因砍树致毛某受伤造成的损失十五余万元。


法官提醒,随意砍树致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受损,是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莫要忽视了安全问题。


 
来源:宣威法院
责任编辑: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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