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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 :失火案开庭 护林员旁听
作者:陈选林  发布时间:2023-11-14 15:59:07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会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罪环境资源案件,当地古城街道工作人员、村民及护林员参加旁听。


2023年4月18日15时许, 张某某在会泽县古城街道厂沟村委会望香台山林中放羊时,因疏忽大意未完全熄灭其吸烟后扔在地上的烟头而引发森林火灾。经评估,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3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5.68公顷,草地面积1.65公顷,森林火灾总损失29.097万元。


1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于11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由于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张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张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当庭宣判,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规进行了法律宣讲。


 
来源:会泽法院
责任编辑: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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