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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会泽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07 14:07:52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审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的案件

5.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本院的执行工作。

7.组织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10.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2.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立案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执行局、法警队;设置六个派出法庭,包括:迤车法庭、乐业法庭、者海法庭、雨碌法庭、待补法庭、娜姑法庭。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更优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加强新时代“三个服务”示范法庭建设,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深化诉前委派调解、诉调对接,加快推进多元化解纷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共建活动,促进法治会泽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持续推行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2.以更实举措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明确审判权责,完善审判监督、管理、考评、惩戒机制,确保审判权规范运行。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准确适用在线审理机制,更好实现数字正义。

3.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五个过硬”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加强法院队伍理想信念教育、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确保队伍忠诚可靠、纯洁廉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359,517.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20,617.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938,9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68,532.06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员增多,在职人员减少,则测算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如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经费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420,617.27元,其中:本年收入32,769,476.33元,上年结转收入651,140.9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69,476.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87,132.06元,下降5%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人员增多,在职人员减少,则测算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如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经费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2023年资金充分支出导致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359,517.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420,617.27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9,476.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4,819.28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员增多,在职人员减少,则测算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如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131,140.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687.22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21,263,009.16元,主要用于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5,420,000.00元,主要用于审判过程中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946,140.94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监督审判、行政后勤保障所需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0,768.9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2.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17,788.3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54,556.8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3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等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12,23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5,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01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4,5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7.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2次,共计接待994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12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4,5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20.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5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2023年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减少120,000.00元;二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464,500.00元,故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审判执行业务工作需求招录编外人员。通过规范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完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编外人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新招收的编外人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聘任合同内容进行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有效保障案件在审限内及时结案。根据规定,每月按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供的打卡记录进行数据考核,编外人员出勤率达到99.5%及以上,编外人员工资足额兑现率应达到100%。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2024年通过实施人民陪审员项目、司法救助金项目、综治维稳工作、乡村振兴帮扶、涉烟打假项目等,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预算年度内项目资金支出方向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与生活补助,涉法涉诉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等,达到案件结案率为100%、执结率为96.67%、民事案件调解率在42.34%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和社会公众在96%以上等目标。

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

我院2024年项目主要产出目标为:1.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党性修养;2.保障庭审直播及庭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3.保障警务安全。4.法院内部使用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8%及以上等指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6.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7.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47,537.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248.1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使用年代久老化,增加了维护成本,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其中:办公费790,435.94元、印刷费50,000、手续费1,000、邮电费50,000、维修(护)费100,000、会议费17,000、培训费25,500、公务接待费120,000、专用材料费7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00、工会经费322,017.07元、福利费322,017.07元、其他交通费用1,144,710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9,857.76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88,143,189.48元,其中,流动资产3,044,037.48元,固定资产83,225,179.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73,971.65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98,914.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06,072.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94,413.6元,其中出租资产39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4,413.6元。鉴于截至2023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来源: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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