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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老王两年的烦心事,解了

作者:刘 芳  发布时间:2024-02-23 11:10:43 打印 字号: | |

“大雨过后,官司骤起。”

两人本是同村亲戚,承包土地上下相邻,相隔3米多高的斜坡地埂。

2022年3月一天,杨某用挖机平整自家下方土地时不慎挖到了上方王某家的部分土地。王某得知后申请基层组织调解未果。时隔一年半,在连续半月下雨后,王某发现相邻土地的地埂竟出现部分垮塌,经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无果,王某诉至法院。

“他拿挖机挖我的地都没问过我,就挖了,地埂都被挖垮了。再下大雨很可能会整片坍塌,我要他恢复我原来的地埂或者赔我1.5万元的损失!”王某气急。

“这个事情发生后,对方家请了村委会解决过,当时协商我已经同意按照拉直后的边界让出部分土地面积给她了。至于说是交界的斜坡垮掉50米,是夸大其词,实际垮塌面积2平方都不到。所以损失的费用不应该我来承担。”杨某辩称。


诉讼中,双方各执一词,一审法院多次到现场勘察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驳回了王某诉讼请求,王某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线调解

便民利民


因王某和杨某均在偏远山区,代理律师在昆明,分处三地,考虑到交通和时间成本,经征询当事人同意,法官采取了在线视频询问。询问中双方诉辩观点均已阐明,案件事实清楚,本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但是一纸判决解决不了双方的根本问题,怎么办?

还是回到修复地埂、维护和谐邻里关系,从双方同村还是亲戚作为切入点,承办法官通过法理情耐心疏导,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杨某按照双方认可的边界用空心砖重新砌好地埂。


调执结合

现场履行


双方领取在线调解书之后,在约定履行期内,承办法官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审法院多方联动促执行。原以为双方会顺理成章的确认边界,履行完毕,谁知又起波澜,双方对明确交界线的分歧较大,调解协议的履行陷入了僵局。

一行人分别做双方工作,还是行不通,眼看太阳落山,炊烟升起,再晚天黑了就又要耽搁了。此时,事情出现了转机,一方的男性长辈来到现场对双方进行劝说,多方联动调解的人员又回到地埂边再次讲法理、说情理,最终一方愿意立足实际解决问题,一方愿意作出让步积极配合执行,促成了当场履行。

第二天一大早,在当事人、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基层调解人员的见证下,杨某购买空心砖、砂石等建筑材料,一天之内用空心砖修好结实的地埂。这条地埂隔出了界限,也隔开了矛盾,更修复了邻里间的和气。



多元解纷

促和谐

“谢谢你们大老远地赶来处理我们的事情。”

“回来,回来,来家里吃饭。”事情处理好了,杨某和王某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感谢。至此,一件困扰邻里双方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曲靖市法院系统始终坚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落实落细“枫桥经验”,加大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在线调解的力度,联合多部门共同调解,通过调解+普法,把普法强基落实到身边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充分发挥审理一案件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将法理情相融合定分止争,把老百姓放在心上,把解决问题摆在前头,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处理好每一件小事,让司法审判真正做到顺人情,合人心,促进邻里关系更加和睦,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矛盾纠纷的化解,让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来源:曲靖法院
责任编辑: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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